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B202308368-PSFY0015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248596.83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48596.83元
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服务期限:45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线上或线下获取。
(1)线上获取:0755-28828618;
(2)线下获取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3 年9月11日上午08点30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 日上午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五、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7)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请投标人于截标3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截标2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52zhaobiao.cn/)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相关信息
名 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123号
联系方式:周工/0755-2325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联系方式:曾工/0755-2882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55-28828618
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